2014-12-02 發佈Ashley
楠西徵信社查出李男和林女交往半年,互騙對方是單身,被另一半告通姦,
檢方以2人刻意隱瞞婚姻,主觀無犯意不起訴,雙方配偶都認為不合理,考慮再議。
楠西徵信公司指出,偷情男女互騙單身的情況不多見,以往多半是男方騙女方未婚或已離婚,
不過最後都會破功、被發現,也有少數案例是女騙男,但男女互騙、還能騙半年以上相當罕見。
桃園地檢署調查,李姓男子和林姓女子去年3月相識,情投意合,
多次相約在吳女住處親熱,今年3月,李妻看到丈夫手機LINE裡有多通私密、挑情的通訊,
經跟蹤後抓到2人幽會,控告妨害家庭,林女的另一半獲悉後也加入控告。
檢察官偵辦時,對2人隔離訊問。李和林女承認有親密行為,但李供稱,林女說她已離婚,
交往時是單身。林女也說,李先說是單身,後來改口說離婚。
2人還向檢察官表示,交往期間都互信對方是單身,單獨相處時,
也有默契不問對方「前一段的婚姻狀況」,因互認對方是單身才有親密關係,
直到被抓挨告,才知道互相隱瞞婚姻。
檢察官以無法證明雙方主觀上知道對方有配偶,以沒有通姦犯意不起訴2人,
成為抓姦在床卻不起訴的罕見案例。